妊娠期间的糖尿病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妊娠前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PGDM),称“糖尿病合并妊娠”;另一种为妊娠前糖代谢正常、妊娠期才出现糖尿病,又称为“妊娠期糖尿病(GDM)”。
糖尿病孕妇中90%以上为GDM,糖尿病合并妊娠者不足10%。GDM发生率世界各国报道为1%~14%,我国发生率为1%~5%,近年有明显增高趋势,2018年英国报道的妊娠期糖尿病发病率为2%~20%。
GDM患者糖代谢多数于产后能恢复正常,但将来患II型糖尿病机会增加。糖尿病孕妇的临床经过复杂,母子都有风险,应该给予重视。
GDM的高危因素?
糖尿病家族史、GDM病史,糖耐量异常史,心血管疾病史,≥35岁、妊娠前超体重或肥胖、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体重增长过多、巨大儿分娩史、无原因反复流产史、死胎、死产、足月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史,羊水过多史,本次妊娠胎儿明显大于孕周,或反复外阴阴道假菌丝性真菌病史等。
为什么会发生?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准妈妈就要保证足够的进食量。
胰岛素是让食物血糖利用的必须的激素。
但妊娠中期以后,胎盘分泌的多种激素对胰岛素产生抵抗作用,致岛素量相对不足,而且孕中期后一部分孕妇出现胰岛素抵抗,体内葡萄糖不能很好地利用,出现血糖升高和尿糖。
所以,妊娠期糖尿病生主要是因为孕期物质代谢和激素水平变化合并胰岛素抵抗引起,不一定有糖尿病家族史,也不一定孕前有病。
但是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更要注意妊娠期糖尿病的发生。妊娠期糖尿病于产后能恢复正常,但将来患II型糖尿病机会增加。
GDM的诊断
大部分GDM患者早期没有明显的临床表现,所以需要靠筛查来帮助早起发现和诊断。
1.筛查时间
对于所有原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都应该进行75g葡萄糖耐量(OGTT)。如错过此时间,在28周以后也应该进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2. 筛查方法
于孕24-28周期间,在医生安排下,前晚禁食至少8小时,晨起(最迟不超过上午9时)医院抽空腹血后,75克葡萄糖粉溶于300毫升水中,5分钟内服完或50%葡萄糖溶液150毫升水150毫升,5分钟内服完。服葡萄糖后1小时、2小时再分别抽血一次。此三次抽血检测方法称为葡萄糖耐量实验。
3. 诊断标准
空腹及服葡萄糖后1、2小时三次血糖值分别为:5.1 mmol/L、10 mmol/L、8.5mmol/L,任意一次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妊娠期糖尿病(GDM)。
具有高危因素者,可以在孕24-28周建议首先进行空腹血糖(FPG)检查,如果FPG≥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GDM,不需要再进行OGTT检查。
GDM的影响
1. GDM对母亲的影响
增加自然流产率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发生率;影响孕妇免疫力,易并发感染(多见泌尿系感染和霉菌性阴道炎);孕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羊水过多、巨大儿,并最终引起难产、产后出血;GDM孕妇再次妊娠时,复发率明显增高。远期发展为II型糖尿病几率增加。
2. GDM对胎儿的影响
增加巨大儿、胎儿宫内生长受限、流产、早产风险;胎儿畸形率高于非糖尿病孕妇;增加肩难产及各种产伤的发生率。
3. GDM对新生儿的影响
增加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低钙血症发生率;新生儿易发生低血糖症。